贊助商連結
目前分類:綜合所得稅 (49)
- Jul 06 Wed 2022 23:41
祖父母可以列報孫子女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Oct 20 Wed 2021 21:10
2022(111)年報稅 》年收入40.8/20.8萬以內 免申報綜所稅
- Mar 28 Sun 2021 13:59
沒錢繳遺產稅?遺產中的存款可用來繳交遺產稅之規定
- Mar 27 Sat 2021 22:26
出售「預售屋」有獲利,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 Nov 08 Sun 2020 09:52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是什麼?課徵項目有哪些? 基本所得額如何計算?
- Aug 18 Tue 2020 21:53
拋棄繼承 由多名子女繼承,遺產稅扣除額居然可能變少
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繼承人如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位繼承人可自遺產總額減列扣除額,以109年為例,每人扣除額為50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如果親等近者全部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可扣除之數額係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 Jun 06 Sat 2020 17:11
哪些所得或收入項目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 Apr 20 Mon 2020 23:23
注意了!扶養親屬不是同戶籍及提供切結書就可列報!
- Jul 25 Tue 2017 19:00
[房地合一稅]夫妻贈與放寬解釋 賣地省百萬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 106年3月初新公告
今年3月的新公告總算解決夫妻贈與課重稅的問題, 理論上,財產交易稅= 賣出價- 當初買入價, 再列入綜合稅, 但在3月之前, 如果一買一賣中間經過夫妻互相贈與, 買入價變成 土地公告現值而非當初買入實價. 如此, 對於一個市價2000萬的房屋買賣,稅負可之高達數百萬之譜, 真是太誇張了. 但是對於兒女的房地產贈與則是避免不了重稅. 逐年贈與小孩去買屋,恐是唯一解套的方式, 但房地產的傳承就無法是原屋了.
原文轉載自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