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乙種特別股(2883B)為何不發放111年度股息?

 

投資人超傻眼!開發金決定今年特別股不配息,普通股仍考慮配息,開發金乙特股價開盤崩跌4.5%,但開發金股價跌幅不過1.2%,開發金大股東多是持有普通股,特別股不配息大大懲罰了一般投資人!
如果公司決定不配發股利,那普通股特別股都不要發,最簡單!不然,
🦧「特別股」反成了特別享有”不”發股利的權利!
開發金說特別股方面,因法令上規定只能透過盈餘上發放,受到資本市場波特別股方面,因法令上規定只能透過盈餘上發放,無法適用資本公積發放,卻被高雄銀直接打臉!
💯高雄銀甲種特別股111年年度擬以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每股0.775元。

 

特別股的選擇只能選擇有強健資產負債表的公司,未分配盈餘多真的很重要!還有「誠信」啊!

擁有87萬股東的開發金(2883)於2023/3/23的法說會表示,2022稅後淨利163.7億元,每股盈餘0.98元。法人關注股利是否會用公積來配息?財務長黃碧玲回覆,目前開發金有資本公積300多億元,可從中間來配息,交4或5月董事會討論決議,龐德明補充股利還是會採穩定配股策略,但特別股方面,受市場波動影響,且法令上只能透過盈餘上發放,無法適用公積發放,今年恐怕沒有股息可領。

開發金乙特股利發放條件如下:

c)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數,按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d)本公司對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或基於其他必要之考量,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不得異議。
(e)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f)特別股股東除領取前述之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g)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為什麼高雄銀(2836)可以資本公積發放特別股(2836A)股利,開發金乙特(2883B)卻不行?

 為什麼高雄銀(2836)可以資本公積發放特別股(2836A)股利,開發金乙特(2883B)卻不行?

 

𣎴過資本公積分配股利,僅限於發行股票超過面額所產生的股本溢額,如果開發金乙特發行時並無產生股本溢額,那也是無法以資本公積分配股利 !

 

《金融股》開發金特別股今年不發股息

工商時報一陳欣文 魏喬怡/台北報導

【時報-台北電】股債未實現評價損失衝擊金控股利,開發金控23日在法說會中宣布,今年因為只能考慮用資本公積發放股利,不符特別股的規定,即今年開發金特別股將不配息,是金控第一家宣布者,同時若要用帳上336億元的資本公積配息,還須精算配息後雙重槓桿比例(DLR)是否會超過法定的125%。

連續十年發放股利的開發金控,亦受到存股族支撐,但去年投資市場大幅波動,開發金不僅稅後獲利163.7億元,較前年腰斬,且股債未實現評價損失,去年底金控淨值下其他權益是-738億元,淨值減少840億元,年底DLR超過125%,被銀行局要求限期改善,目前已符合要求。

但因為未分配盈餘小於股債評價損失,開發金只能考慮動用336億元資本公積來配股利,但銀行局要求配息後仍要符合資本適足率及DLR比率,因此開發金強調,還須謹慎評估整體財務,最快4月或5月董事會後對外公布。

開發金前年因為出售大樓獲利挹注,全年稅後賺350億元、EPS為2.34元,去年每股配發1元現金股利,都創下歷史新高,今年各子公司除凱基銀行獲利成長46%外,其他包括中國人壽、凱基證券獲利都衰退,中華開發資本更出現虧損。據法說會上揭露,開發金去年底總資產3.53兆元,小幅成長2%,但受到股債評價損失影響,導致淨值大減29%,雙重槓桿比重也因此拉高至128%,超過法定的125%。

開發金帳上336億元的資本公積,無法用在特別股股息發放上,這也將是國內首家因去年投資市場波動過大,無法發放特別股股息的金控。普通股方面,若動用資本公積發股利,DLR等財務指標恐無法達標,對此,開發金控強調,發放股利要兼顧財務穩健,即使可以動用資本公積,也會兼顧財務穩健來作考量,將在董事會中討論。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金管會已表明股利政策要採穩健原則,若要用公積配股要審慎評估必要性與妥適性,及對財務是否有不利影響,提報董事會充分討論,開發金的雙重槓桿比去年底就已超過125%,當時就要求改善,目前回到125%以下,未來若採公積配股的話,配完息雙重槓桿比還是要符合法定要求,所以若是會超過的話,就不適合用老本配息。(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陳欣文 魏喬怡/台北報導

 

 

【開發金法說】特別股今年不配息! 資本公積有300億但「考量財務穩健」影響普通股配息

擁有87萬股東的開發金(2883)今(23)日下午舉行法人說明會,由總經理龐德明主持。2022稅後淨利163.7億元,每股盈餘0.98元。法人關注股利是否會用公積來配息?財務長黃碧玲回覆,目前開發金有資本公積300多億元,可從中間來配息,交4或5月董事會討論決議,龐德明補充股利還是會採穩定配股策略,但特別股方面,受市場波動影響,且法令上只能透過盈餘上發放,無法適用公積發放,今年恐怕沒有股息可領。


展望2023年,總經理龐德明法說會致詞時說,去年市場比較波動,但開發金維持穩健收益,今年市場仍具挑戰,但今年有新工具,加上團隊經營更專業有經驗下,「2023年會更加亮眼」。

開發金近年來股利水準,去年配發1元現金股利,2021年配發0.55元現金股利,2020年則配發0.6元現金股利。金管會雖鬆綁資本公積可以配發股利,但要求需有良好的財務品質。去年開發金控的雙重槓桿比128%超過法令的125%。黃碧玲說,是因淨值減損造成,將提高各項監控來改善。

法人擔心雙重槓桿比125%是否影響配息?公司表示,不會影響資本公積與法定公積配息。但開發金特別股息只能在盈餘上發放,法令上無法適用公積發放,今年恐怕沒有股息可領。至於普通股方面,「市場波動下,財務比率不是太好,雖然法令上可動用資本公積,但也要兼顧考量財務穩健」,至於配發率公司始終不願透露。

去年開發金股東權益報酬率,較前年從14%下降到6.5%,平均資產報酬率從1.4%為0.5%。雙重槓桿比128%,中壽的資本適足率為280%。凱基銀的資本適足率為14.2%,超過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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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今日報告內容,中國人壽是2022年獲利貢獻最多的子公司,稅後淨利是131.6億元,凱基銀是60.2億元,凱基證券獻36.28億元,中華開發資本虧損3.2億元。(審核:呂俊儀)

 

 

 

 

 

 

 

2883B 開發金乙種特別股之發行條件

 

2883開發金 公告董事會決議訂定增資基準日暨股份轉換基準日
序號 3 發言日期 0110/11/16 發言時間 19:04:52
發言人 張立荃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主旨 中華開發金控公告董事會決議訂定增資基準日暨股份轉換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0110/1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6
2.公司名稱: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擴展金融領域之完整布局、強化營運能力及擴大資產規模,擬與中國人壽進行股份轉換,股份轉換後中國人壽將成為本公司100% 持有之保險子公司,雙方業已分別於110年10月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股份轉換契約,並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照辦在案。
(2)本次股份轉換對價條件為每1股中國人壽普通股換發本公司0.8股新發行普通股、0.73股新發行特別股,以及現金新臺幣11.5元;為支付與中國人壽股份轉換所需之股票對價,本公司擬辦理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及乙種特別股新股,並訂定增資基準日暨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0年12月30日,增資基準日暨股份轉換基準日若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外部因素或應相關主管機關要求更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暨股份轉換基準日並辦理後續公告。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新股及乙種特別股新股之發行股數、
每股面額及發行金額如下:
(a)普通股
發行股數:2,074,568,325股
每股面額:10元
發行金額:20,745,683,250元
(b)乙種特別股
發行股數:1,893,043,597股
每股面額:10元
發行金額:18,930,435,970元
(3)本案支付中國人壽股東股份轉換之股票對價部分,如有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及乙種特別股畸零股,將以本公司普通股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前之最後交易日收盤價及乙種特別股之每股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並以四捨五入給付至元為止,且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經理人洽特定人依市價承購普通股畸零股及依面額承購特別股畸零股。
(4)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增資發行乙種特別股新股之發行條件如下:
(a)本公司年終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繳納稅捐並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於提存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
(b)特別股股息以年率3.55% (七年期IRS 0.75%+2.80%),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七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七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七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TAIFXIRS」與「COSMOS3」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c)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數,按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d)本公司對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或基於其他必要之考量,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不得異議。
(e)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f)特別股股東除領取前述之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g)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h)特別股股東於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i)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j)本公司發行之特別股無到期日,特別股股東無要求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之權利。自發行日起屆滿七年之次日,本公司得按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已發行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其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議發放股息,截止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計算。
(k)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股權。
(l)本發行條件所稱之發行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所稱之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10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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