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的家長【出生】生育獎勵金+依下列不同托育類型可以得到不同補助:
1.在家自己帶(父母照顧、有保母證照之親屬保母、結訓親屬保母)
2.公托(大公托、小家園)
3.準公共化(有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保母)
4.非準公共化(沒有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保母)
0~5歳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 補助總表
臺北市【出生】生育獎勵金
提供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於本市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申請。
※申請資格:
新生兒之父或母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前至提出申請時,應連續設籍於本市,並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至受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應備證件:
申請人親自申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及新生兒母親之存摺影本 1份。
受託人代為申請: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委託書及新生兒母親之存摺影本1份。
臺北市【兒童托育補助】及【育兒津貼】
臺北市的家長依下列不同托育類型可以得到不同補助:
1.在家自己帶(父母照顧、有保母證照之親屬保母、結訓親屬保母):0~5歳
在家自己帶包含父母照顧、有保母證照之三親等內親屬保母(例如取得保母證照之爺奶)、結訓之三親等內親屬保母(例如有受過保母訓練課程並結訓之爺奶),已經送公共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保母的幼兒,不能申請這裡的補助。
▲ 父母自行照顧可領衛福部育兒津貼或與台北市育兒津貼,二擇一,第1、2胎:2500元/月,第3胎:3500元/月,若0-3歲育嬰留停薪者,無法申請中央育兒津貼,但可同時申請台北市育兒津貼
▲ 結訓親屬保母可領衛福部育兒津貼及北市協力照顧補助,第1、2胎:4500元/月,第3胎:5500元/月。
▲ 有保母證照親屬保母可領衛福部育兒津貼及北市協力照顧補助,第1、2胎:5500元/月,第3胎:6500元/月。
※中央補助中低收入戶+1500元,低收入戶+2500元。
※衛福部及教育部的育兒津貼不可與台北市育兒津貼同時申請,若0-3歲育嬰留停薪者,則可同時申請台北市育兒津貼
在家自己帶申請條件
1.幼兒未送公共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保母
2.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中央育兒津貼)
申請方式:
1.中央育兒津貼:到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2.協力照顧補助:到兒童送托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申請
註1:108年8月起中央育兒津貼可領到未滿5歲
註2: 申請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2.公托(大公托、小家園)及準公共化(有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保母):0~3歳
公托: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大公托)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小家園)
送公托申請條件
1.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2.每週送托達30小時以上(包含日間、夜間及全日托育)
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4.未領取育兒津貼
申請方式:中央及北市友善托育補助需送托後15天內向托嬰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準公共化:為有與政府簽約之合格登記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查詢有簽約的準公共化名單,請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準公共化保母/托嬰中心申請條件
1.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2.每週送托達30小時以上(包含日間、夜間及全日托育)
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4.未領取育兒津貼
申請方式:中央及北市友善托育補助需送托後15天內向托嬰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臺北市友善托育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3.非準公共化(沒有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保母):未簽約之結訓保母/學歷保母、未簽約之證照保母/托嬰中心(0~3歳)
在送非準公共化保母/托嬰中心申請條件
1.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2.每週送托達30小時以上(包含日間、夜間及全日托育)
3.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申請方式:
1.中央育兒津貼:到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2.協力照顧補助:到兒童送托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申請
註1:108年8月起中央育兒津貼可領到未滿5歲
註2: 申請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兒童及父母均需設籍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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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單位及聯絡方式
(1) 托育補助
▲ 收件單位:托育人員(保母)所屬之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幼兒送托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 審核單位: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電話:1999轉1622-1625)。
(2) 育兒津貼
▲ 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北市育兒津貼: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電話:1999轉1622-1625)
▲ 教育部2-4歲育兒津貼:教育局學前教育科(電話:1999轉6387-6389)
收件及審核單位: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臺北市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新制說明
一、父母自行照顧
第一胎補助2500元
第二胎補助2500元
第三胎補助3500元
二、兒童三等親內親屬照顧
若幼兒給有保母證照之兒童三等親內親屬照顧,補助5500元。
若幼兒給有保母資格(相關科系/結訓證書)之兒童三等親內親屬照顧,補助5500元。
若幼兒給沒有保母資格的兒童三等親內親屬照顧,補助2500元。
以上補助金額,第三胎會再增加1000元。
三、將幼兒送托保母或私托
(一)第一胎
將幼兒送托給有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保母或私托,補助10000元。
將幼兒送托給未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保母,若該保母為證照保母,補助5500元,若該保母為結訓(107/8/01前結訓)/學歷保母,補助4500元。
將幼兒送托給未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私托,補助5500元。
(二)第二胎
將幼兒送托給有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保母或私托,補助12000元。
將幼兒送托給未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保母,若該保母為證照保母,補助5500元,若該保母為結訓(107/8/01前結訓)/學歷保母,補助4500元。
將幼兒送托給未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私托,補助5500元。
(三)第三胎
將幼兒送托給有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保母或私托,補助13000元。
將幼兒送托給未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保母,若該保母為證照保母,補助6500元,若該保母為結訓(107/8/01前結訓)/學歷保母,補助5500元。
將幼兒送托給未加入準公共化托育的私托,補助6500元。
四、將幼兒送托公托或公共托育家園
(一)第一胎
將幼兒送托給公托,補助5500元。
將幼兒送托給公共托育家園,補助7000元。
(二)第二胎
將幼兒送托給公托,補助6000元。
將幼兒送托給公共托育家園,補助9000元。
(三)第三胎
將幼兒送托給公托,補助7000元。
將幼兒送托給公共托育家園,補助10000元。
*父母、小孩戶籍地及托育地點都要在臺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