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特別股前7年保證年息4.1% 值得買嗎?

 

近幾年來多家大型金控為了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紛紛發行金融特別股,以優於台幣定存利率3倍以上的高股息率為主要訴求,吸引各大壽險業資金搶進,掀起一片金融特別股的熱潮。

 

但金融特別股和股票有不同呢? 特別股也是股票的一種,可以在股票市場交易,如富邦金的特別股的代號為2881及2881B。特別股的好處是有固定的配息,其股價的波動較普通股票要小,但也因特別股是固定配息,如債券一樣,會和市場的利率呈現連動,也就是說在市場升息循環的時候,股票交易價格可能會下降,因為和定存的利差變小,反之亦然。就因為特別股有固定收益的好處,如又加上發行特別股的公司體質又好,自然也會成為也成壽險業投的主要標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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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股與普通股的差別

 

 

根據所享的權利義務的不同,公司法將股票分為普通股與特別股。 普通股有表決權,特別股無表決權,不管是在公司分配盈餘或倒閉時要分配盈餘時,都是從特別股先發放。股利分派的優先權並不保證股利一定會分派,但如果公司分派普通股股利,則必須同時分派特別股股利。

 

普通股:享有一般之股東權利—盈餘的分配權、資產分配權、經營參與權。 對公司及大股東而言,發行過多,會稀釋的股權 恐將影響對公司的控制權或管理權的疑慮。

特別股:享有部分優先權利或是設有限制條款的股票,可享優先配息(股)權及 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但股東會無表決權 發行公司自公開市場按約定的價格贖回或按市價買回。

 

 特別股種類 

 

 

(1) 永續特別股: 指無到期、轉換、買回、賣回等停止存續之特別股。  

 

(2) 累積特別股:發行公司於無盈餘年度未發放之股息,或盈餘不足未發放之股息,須於日後有盈餘年度補發,此補發股息之計算又可分為單利與複利兩種。  

(3) 非累積特別股: 發行公司於無盈餘年度未發放之股息,或盈餘不足未發放之股息,無須於日後有盈餘年度補發。  

 

(4) 附轉換權利特別股:具有轉換為普通股之權利,故此類特別股之評價將與普通股股價有極高之相關性,惟目前主管機關對轉換權有如下之限制:特別股至少應於發行滿三年後始得轉換為普通股並應一次全數轉換。轉換比例應 明訂為1:1。

 

 特別股的風險?

 

 

以富邦金為例,富邦金控甲種特別股,推出前7年保證年息4.1%,富邦金乙種特別股推出前7年保證年息3.6%,但富邦金特別股雖有4.1%/3.6%的高利率,卻不保證一定配息,且無須於日後有盈餘年度補發,屬於非累積特別股!

 

下面是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金甲種特別股公告的配息相關規定,配不配息是富邦金可以自行決定,也是沒有到期日的,如沒有收回,其IRS利率可以重設!

 

(1)到期日-無到期日

(2)股息-甲種特別股年率4.10%(七年期IRS 0.885%+3.215%),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

年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日及其後每七年重設,重設利率按七年期IRS + 3.215%訂定。

(3)股息不一定分配- 富邦金對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且可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剩餘,才分配特別股股息。

富邦金對於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包括但不限於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本公司決議取消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將不構成違約事件。富邦金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法令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並得分派本公司甲種特別股股息。

(4)股息發放-非累積,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5) 超額股利分配-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甲種特別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5)甲種特別股收回-不一定收回,但收回以發行價60元收回,非市場價格

本公司得於發行日滿七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仍發行在外之甲種特別股。未收回之甲種特別股,其權利義務仍延續前開

各款發行條件。

(6)剩餘財產分配優於普通股:

甲種特別股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於普通股,與本特別股發行後所發行之特別股相同,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時已發行之甲種特別股乘以該特別股每股發行價格總額為限。

 

由股息發放的條款,只要富邦金決算如有盈餘,在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法令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後如有剩餘,並得分派本公司甲種特別股股息。依此條款特別股股息的分配應優先於普通股,但又規定股息的分配,發行公司具有自我裁量權,實有模糊地帶!

 

 特別股值得買嗎?

 

 

 

第一個觀察,有報導指出,有超過40%的國泰金/富邦金特別股皆被壽險業所吸收,那這代表保險公司拿我們買儲蓄險去買到3.6%年息的商品時,卻只願意給2-2.5%的年化報酬率給購買儲蓄險的保戶,不就穩賺1.5~2%的利差!

 

那您一定會想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跳過壽險公司,直接去買特別股,才不會少賺這1.5-2%的利差? 

 

是對也是錯,風險決定風險貼水,也決定的利率的高低,風險高的債券如高收益債,可以獲得比定存更超額的報酬,如7-8%利率,但本金可能會因債券違約而蒙受損失!但您會說富邦/國泰金是相當穩健的公司,風險應該不高吧?但不論您的感覺如何,富邦金對於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這個公告,也已經告訴您,不保證配息!如果是保證配息,利率自然不會給這麼高。

 

另外,富邦這二檔特別股是沒有到期日,7年後富邦金有權決定是部分或是全部收回,如果7年後特別股股價高於原發行價格,富邦金可以用原發行價買回,但如果7年後特別股股價低於發行的價格(富邦金甲特為60元),富邦金也可以選擇不買回。而且其IRS利率也可以重設,可能比原本高或低,要視當時IRS「TAIFXIRS」與「COSMOS3」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而定。

 

保本保息的商品只存在定存,所以定利利率最低。再來是保本保息的固定利率儲蓄險,利率高於定存,但存期普遍要超過6年才有機會勝過定存。再來是利變的儲蓄險,因為並非固定利率,保險公司也有自我栽量權來決定宣告利率的高低,所以利率會高固定利率的儲蓄險,不過儲蓄險的利率是有下檔保護的-宣告利率最低也不能低於預定利率,風險自然低於沒有下檔保護的年金險。金融特別股的風險在於,其配息無下檔保護,當然利率自然給的較高。不過富邦/國泰金特別股的風險也低於高收益債或,自然配息率不會高於高收益債。

 

總而言之,風險與獲利是相伴相隨的,有較高的風險承擔能力的朋友,自然有機會獲得較高回報。每個人能承擔風險的能力都不同,所以適合的商品也不同。雖特別股不保證配息,但如您相信以富邦金及國泰金的經營,不至於發生不配息情況,那這商品就適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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