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因應COVID-19疫情,2021.6.20再度調整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對象

 

10大類對象及優先順序:

1、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52.8萬人)

2、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16.6萬人)

3、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6.1萬人)

4、因特殊情形必須出國者(0.2萬人)

5、機構及社福照護照顧者與受照顧者(46.7萬人)

6、75歲以上長者(150萬人)、孕婦(18萬人)

7、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人員(86萬人)

8、65-74歲長者(198.5萬人)

9、19-64歲具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387.5萬人)

10、50-64歲以上成人(530萬人)

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110.6.21版)
順序 說明 族群及接種對象
1 維持醫療量能 醫事人員
1. 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
2. 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含集中檢疫所之非醫事人員)
2 維持防疫量能 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1. 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2. 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註1)
3. 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 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5. 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之第一線人員)
6. 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7. 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3 高接觸風險工作者 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1. 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含國籍船舶船員及權宜國籍船員)
2. 防疫車隊駕駛
3. 港埠CIQS以外之第一線作業人員:

(1)於港埠入境旅客活動區域需接觸旅客之第一線工作人員
(2)執行港口各類船舶之碼頭裝卸倉儲、港埠設施及職安、環保管理巡查,引水等各項作業,須與外籍船員接觸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 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
5. 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有接種亟需之對象
4 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註) 由各該主管機關提具需求說明、預估接種人數及時程,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案申請。再視疫苗進口期程及供應量整體評估提供。因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以互惠原則提供。
1. 我國外交人員接種之該國駐臺員眷等
2. 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或選手
5 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 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與洗腎患者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其照護者
1. 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
2. 其他機構(含矯正機關工作人員)
3. 洗腎患者
6
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
75歲以上長者(註2)
孕婦
7 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 1. 軍人; 2. 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之文職人員; 3. 未執行防疫相關作業之警察; 4. 憲兵;
5.國家關鍵設施必要工作人員(註3); 6. 運輸及倉儲業者; 7.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 8.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以上對象需報指揮中心同意
8 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 65-74歲長者(註2)
9 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 1.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
2.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
10 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 50-64歲成人
備註:
1.包含「疫苗生產及疫苗倉儲物流人員」
2.具原住民身分者分別為第6類65歲以上長者及第8類55-64歲長者。
3.依「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領域分類」, 以「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及「交通」等主領域, 由該領域主管機關認定之必要工作人員為限。
4.考量交通、氣候及醫療量能,酌予調增離島三縣市分配數量
5.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將視疫情及疫苗供應現況,滾動檢討

 

衛福部疾管署

 

 

COVID19疫苗-AZ、輝瑞、莫德納疫苗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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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核准使用的COVID-19疫苗,均經過衛生主管機關審查其效果與安全性符合標準,可以有效預防COVID-19有症狀感染、重症或死亡。

 

目前國際間緊急授權使用的COVID-19疫苗包括AstraZeneca(AZ)、輝瑞、莫德納與Janssen等廠牌,在完整接種兩劑(或一劑)後,對預防PCR確診SARS-CoV-2(疫苗株或D614G株)之有症狀感染,其保護力約有六至九成。

疫苗注射後,身體需要時間產生保護性抗體,疫苗接種後一般約2週後開始產生保護力。完成COVID-19疫苗所有劑次接種,才能確保疫苗保護力持續較久。

取得緊急使用授權之臨床試驗資料顯示,需接種兩劑之COVID-19疫苗,第二劑接種後7至14天開始產生保護力。

取得緊急使用授權後推行疫苗政策國家如以色列的實證顯示,接種一劑輝瑞(Pfizer/BioNTech)疫苗後14~20天保護效力近六成,但疫苗保護力持續多久未知,目前仍建議完整接種所需劑次,才能具足夠保護力。

需注意的是,接種疫苗後,仍有少數機會會罹患COVID-19。因此即使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仍應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以降低感染風險。

 

 

孕婦、哺乳中的婦女、 兒童可否接種COVID-19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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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婦可否接種COVID-19疫苗?

目前缺乏孕婦接種COVID-19疫苗之臨床試驗及安全性資料,而臨床觀察性研究顯示孕婦感染SARS-CoV-2病毒可能較一般人容易併發重症。孕婦若為COVID-19之高職業暴露風險者或具慢性疾病而易導致重症者,可與醫師討論接種疫苗之效益與風險後,評估是否接種


哺乳中的婦女可否接種COVID-19疫苗?

若哺乳中的婦女為建議接種之對象(如醫事人員),應提供其接種。目前對哺乳中的婦女接種COVID-19疫苗的安全性、疫苗對母乳或受哺嬰兒之影響尚未完全得到評估,但一般認為並不會造成相關風險。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持續哺乳。


兒童可否接種COVID-19疫苗?

COVID-19疫苗針對兒童的臨床試驗仍在進行中,目前資料有限,因此暫時不建議兒童接種COVID-19疫苗。未來可能因為新的實證,而增加適用年齡層。
兒童如要預防COVID-19,建議落實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並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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