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險費2.11%》債券基金配息、投資型保單配息、定存利息、股利所得要扣繳嗎?
二代健保實施後,扣費義務人如有給付民眾特定所得或收入時,應代為扣繳補充保險費(個人負擔)。民眾如有經常性薪資以外的高額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六項所得,自110年1月1日起,領取的兼職所得達24,000元以上,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及執行業務收入達20,000元以上者,由投保單位(如給付薪資的雇主或給付股東股利的公司等)或稱為扣費義務人,按費率1.91%➜2.11%就源扣取並繳納補充保險費,等於所得2萬元時,公司在給付這筆費用給你前,會先預扣繳422元的補充保費,因此實際可收到的金額為20,000-422 = 19,578元。
民眾常見補充保費問題如下:
(1) 購買國內銀行發行的債券基金,其配息是否要繳補充保險費?
▲基金商品種類繁多,需釐清配息的來源是來自「國內」還是「海外」,根據中央健保局的規定:凡屬所得稅法規定之「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股利所得、利息所得或租金收入,即須扣繳補充保險費;也就是說如果配息的來源是海外就不在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課繳範圍內。如配息的來源是國內,則要扣繳補充保費。
(2)「海外基金」之利息所得是否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海外基金之利息,如為境外所得,則無須扣取補充保險費。僅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始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3)存款利息有27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在27萬元以下,是否可免繳補充保險費?
▲對利息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不受所得稅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限制,只要單筆存款利息達20,000元,無論全年存款利息是否達27萬元,自110.01.01起均需按2.11%扣取補充保險費。
(4)外幣定存及保單分紅是否納入計算補充保險費?
▲在國內銀行、金融機構存外幣所給付的利息所得依兌換率換算達新臺幣20,000元時要扣繳補充保險費自110.01.01起均需按2.11%扣取補充保險費;保單是保險給付,不需扣繳補充保險費。
(5)投資型保單連結多檔標的,其配息之補充保險費如何計算?
▲不用扣繳補充保險費。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所給付之所得,目前未列入利息、股利補充保險費費基,不須扣取補充保險費
「一代健保」和「二代健保」的差異在哪呢?
「一代健保」和「二代健保」的差異在哪呢?「一代健保」主要以「經常性薪資」為主來計算保費,而二代健保險除了以「經常性薪資」來計算保費外,並納入非「經常性薪資」的其他所得加收補充保險費。因此二代健保是針對民眾未列入一般保險費計費的 6 項所得或收入(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計收補充保險費;另投保單位(雇主)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亦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補充保險費。
二代健保保險費= 一般保險費(一代健保) + 補充保險費
哪些所得或收入項目要扣取補充保險費?補充保費如何誰是扣費義務人?
哪些所得或收入項目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
▲兼職薪資所得(非投保單位給付之獎金、演講酬勞、車馬費、工讀薪資等)
▲執行業務收入
▲股利所得
▲利息所得
▲租金收入
圖片來源:健保局
誰是扣費義務人?
需扣繳補充保險費的所得及所得稅類別
投保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應指定一扣費義務人,自110年1月1日起按費率2.11%就源扣取並繳納補充保險費。
註:
1.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及符合本法第一百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單次領取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者,始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補充保險費-股利所得
單次領取股利(配息+配股)金額2萬元以上,自110.01.01起就加課稅2.11%。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2萬元者,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
單次給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則以1,000萬元計算。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之扣取方式係就源扣繳「就源扣繳」,
這筆稅款在股票發行公司給付給股東現金股利前就會預先扣除,因此無需事後再申報。
如果股利主要為股票股利,而無現金股利或現金股利不足以扣取時,健保局於次年向個人直接收取。
如果單次領取股利2萬元,被扣除的補充保費在隔年申報綜所稅時可以全部列舉扣除,不受每人每年人身保險費扣除額24,000元的限制。
(案例一)
富先生是台積電公司的股東,台積電在110年8月發給周先生股利總額2萬元時,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須按2.11%的補充保險費率向周先生扣取422元的補充保險費。
▲計 算: 補充保險費=20,000×2.11%=422元
(案例一)
黃先生是中華電信的股東,中華電信在110年8月發給周先生股利總額19,000元時,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單次領取股利未達2萬元,不扣補充保費。
▲計 算: 補充保險費=10,000×0%=0元
由上述案例可知,如果投資股票要避免被股利被扣補充保費,單次領取股利金額須小於2萬元。
補充保險費-利息
富先生在台灣銀行有多筆一年期定期儲蓄整存整付存款,其中三筆均在110年8月20日到期,利息分別為3,500元、30,000元及2,800元,台灣銀行如何扣取富先生的補充保險費?
▲說 明:
• 不同存單之利息,分別計算補充保險費。
•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20,000元不扣取補充保險費
▲計 算:
補充保險費=30,000×2.11%=633元
唯民眾如1年期之定期存款但利息約定按月支領(存本取息儲蓄存款),只要每月單筆利息所得未滿20,000元者,即無須繳納補充保險費,反之,如單次給付金額2萬以上5,000元者則須繳納。補充保費利息金額之計算,並不是以整年度累積的各次利息之給付金額加總計算補充保險費,而是以單次給付金額。給付外國貨幣之利息所得,其兌換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換算為新臺幣之所得達20,000元,則自110.01.01起應按補充保險費率2.11%扣取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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