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股息率4%值得投資嗎?
海悅(2348)110年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3萬張(3000萬股),發行價每股40元,甲種特別股股息率(年率)為4%,預計募資總金額 12 億元,成為首家國內房地產業發行特別股的公司。
海悅此次是第一次發行特別股,無到期日,但公司得於發行屆滿 5 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部份之特別股。
海悅發行特別股目的為償還銀行借款,增加自有資金來源,並強化財務結構。
海悅甲種特別股股息得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但發行年度(110年)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也就是111年分派110年的特別股股利時,參與除息的股東,是不會領到每股足額4% x 40 = 1.6元的股利。
海悅(2348)介紹
「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為「力捷電腦股股份有限公司」於1987年8月 12 日設立,於2013年1月28日,力廣經營權由代銷業者-海悅廣告接手,於2013年4月8日更為現名,並轉型為房地產代銷業務,主要營業項目為不動產代銷與仲介業為主,委託營造廠商興建社區、住宅大樓等新建案,主要產品用途為住宅、辦公室及店面。主要營收來源均為不動產代銷及廣告企劃業務。
海悅 2020 年度於北台灣七縣市代銷承接案量為1,386 億元,除相較 108 年度的 1,005.5 億元,案量年增幅近 38%,接案量連續三年突破千億元大關,以該年北台灣推案量約 1 兆 2754 億元估算,市占率高達 1 成以上,居國內代銷市場首席地位。
2020年全年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37.5 億元,不動產代銷(包銷)及企劃收入佔營收比重100%,較去年增加約 116.76 %;綜合損益總額為新台幣 15.06 億元,較去年增加約 153.53%;2020 年每股盈餘為 15.1 元。
海悅(2348)的轉投資事業
房地產代銷業務
一般而言,建設公司推出計劃興建不動產產品,透過代銷公司進行產品規劃及包裝,爾後銷售予消費者,在整個體系中,代銷公司屬於不動產業之扮演建設公司與消費者之間溝通協調的橋樑。
一般而言,建商所屬之建築業及負責行銷銷售之廣告代銷業及房屋仲介業為主,建設公司所開發之新建個案多委託代銷公司進行銷售,而中古成屋或建設公司所售後之餘屋則委託仲介公司銷售。
海悅為何要發行特別股
2021年開始海悅經營方針除了不動產代銷與仲介業外,隨著近年來國內代銷業者陸續都從代銷業向上游延伸、跨足不動產開發商,以鞏固市占率,海悅也開始著手在自建案方面,積極物色適合的自地自建案,為未來營收增加成長動能,資金的需求量也因此大增。2020年海悅的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為負,現金流主要是向銀行融資包含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長期借款在2021年Q1底由前一季的22.45億元,拉高至44.04億元,負債比在2021年第一季底達到71.6%,也創下近年來的新高。
負債比如果太高,對銀行放貸的風險,就會增加,銀行端就比較不願意放貸。而負債和資產的比率就是負債比率,而長、短期銀行借款、公司債、應付帳款等就是公司的負債,發行特別股可以充足資本,降低負債比率,進而增加銀行放貸意願,拿到較低的借款利率。
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特別股視為股本,列於股東權益(公司的淨值),而非負債的科目:公司發行特別股的目的多為是募集長期資金,用來充實公司資本,也無發行債券後的還款壓力,更重要的是不會影響稀釋股權,進而影響經營權。
投資特別股的優缺奌
特別股有著低股價波動率及高殖利率的特性媲美債券,卻可以在股票市場買賣,沒有債券的流動性問題,相對於普通股具有股利分配的優先權,只有普通股有分派股利,就得先分派特別股股利,但缺點是當公司獲利大增時,普通股的股利增加時,股價走高時,特別股的分派股利是固定不變,因此特別股的股價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特別股與普通股最大的不同,在於股利的分配權與剩餘財產的請求權,特別股的種類,依主要分為永續或非永續、可累積以及非累積、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順序、可轉換以或不可轉換、參加或不參加、收回或不收回。,
(1) 《永續或非永續》
永續型是指無到期日、轉換、買回、賣回等停止存續之條件,如果發行條件有指定的存續期間,則屬於非永續。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雖無到期日,但每5年可能被買回或重設利率,可視為不保證的永續型特別股。
(2) 《可累積或非累積》如果當年度公司沒有足夠盈餘可供分派股利,其股利可累積至有盈餘年度一次發放,則為可累積特別股,且若這些積欠累積股利未發放前,則不能支付普通股股利;反之則屬於非累積特別股。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為非累積特別股
(3) 《可轉換或不可轉換》特別股可以轉換為普通股,則為可轉換型特別股;反之則為不可轉換。 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為不可轉換特別股
(4) 《 參加或非參加》可參加型的特別股除了本身的股息之外,還可參與普通股盈餘分派之權利。發行公司當年度盈餘在配發特別股股利之後,若有剩餘應分配給普通股股東,但若特別股為可參加型,則特別股股東將可以和普通股股東同享剩餘盈餘之分配。 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為非參加特別股
(5) 《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特別股分派公司剩於資產的順序通常定於普通股之前;若特別股具有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代表當公司發生財務危機而宣告破產時,必須將所有的變賣以償還債務,償還後若有剩餘的部分則必須『優先』支付特別股股東。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為有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
(6) 《收回或不收回》可收回之特別股是指在發行若年後,發行公司可按約定價格(通常是原發行價格)收回特別股;反之不可收回之特別股,發行公司就沒有收回的權利。不過絕大部分的特別股皆為可收回之特別股。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屬於可收回的特別股,發行每屆滿5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已發行特別股或重設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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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悅(2348)獲利能力及股利政策
自2018年開始至2021年連續4年配發現金股利,現金殖利率皆在5%以上,2017年以前獲利相對較不穩定
資料來源:Good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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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股的交易費用
在計算特別股的年化報酬率之前,除了年配息的金額外,還要知道交易所產生的費用,再來考慮如果一年或二年遇到沒有配息的情況下,對報酬率影響有多大。
台股交易費用
特別股也是股票一種,也有台股交易費用 。
買賣股票時,除了股票本身的費用之外,還有下面這兩筆
(1) 證券交易稅(賣出才要付):台股 0.3%,ETF 0.1%
(2) 證券手續費(買賣都要付):0.1425%,台股不滿 20 元以 20 元計
實例說明,如果要賣出一張股價100元的鴻海(2412), 交易稅 為 100 x 1000 x 0.3% = 300元, 手續費 為 100 x 1000 x 0.1425% = 142.5元
以買賣股票成本來看,
(1) 買進證券交易費:台股 0.1425%
(2) 賣出證券交易費:台股 0.1425%+0.3%=0.4425%
不過如果由特別股發行公司買回,賣出證券交易費應該發行公司承擔!
國內特別股的股息的稅負問題》
股利所得計稅方式以下2種擇一:
1.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抵減上限金額為8萬元。
2.股利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申報及繳納稅款。
若適用綜所稅的稅率在 20% 以下的朋友,則可建議「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並使用 8.5% 的抵減稅額。若適用綜所稅的稅率在30% 以上的朋友,則建議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
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值得買?
如果是以發行價40元買入海悅甲種特別股的股東,在2023年度以後的股息殖利率才會是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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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股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假設海悅甲特之發行日為2021年9月18日(未公告),距年底12月31日只有約3個月或105天,2022年發放股息時約為40*4%*105/365 =0.46左右,約為1.15%。
股息率4%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
也就是2026年股息率可能會上升或下降,依當時的五年期IRS利率決定。
特別股不同於債券,無保證買回機制!
我國房市景氣自 2017 年開始逐年向上,隨後近三年北台灣的年度推案量均飛越兆元大關,強勢的推案力道直至 2020 年 Q4 才因政府針對房市大動作的管控而略為緩和,2017年~2020年大部分代銷業及不動產開發商均雨露均沾,營收及獲利均有跳躍式的成長,但自去年第四季,我國中央機關即針對房市進行一系列的大動作管制,不但對於預售案場頻繁發起聯合稽查,更先後陸續推出餘屋、住宅與土地之限貸令、實價登錄 2.0 與房地合一稅 2.0 等管控政策,其雷厲風行的修法速度委實令業界措手不及,而嚴苛的政令,亦讓原本強盛的投資買盤掀貣一波逃命潮,顯見政府面對我國房市態度已由寬轉嚴。
而除了限貸令已正式上路外,包含實價登錄 2.0、房地合一稅 2.0 也已於2021年7月正式施行,待眾多管制政策相繼上路後,實際將會對我國不動產市場造成何種衝擊,可謂是今年或未來幾年房市發展的最大變數。
加上近年來國內代銷業者陸續都從代銷業向上游延伸、跨足不動產開發商,以鞏固市占率如甲桂林廣告轉投資大隱開發、甲山林廣告轉投資甲山林建設、愛山林建設等,以深耕於不動產開發業之地位。海悅近年跨足不動產開發事業也成為不得不的選擇,其之子公司委託營造廠商興建社區、住它大樓等新建案,但截至 109 年底,海悅及其子公司之合併營業收入仍為代銷勞務收入,不動產開發事業還未產生貢獻,相信這對海悅的經營團隊很大的挑戰及壓力。
如果是想賺股價價差的投資人,特別股的價差操作空間不大,且成交量和普通股相比小,較不易成交。
如果對海悅的經營團隊有信心,不喜歡股價波動,相信其未來能持續發放現金股利,只想賺固定4%配息的投資人,可以考慮買進特別股。不過要注意,去年發行的特別股,大多在特別股上市買賣後,跌破發行價,主要因為隔年配息的金額不是以4%來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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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悅甲種特別股(2348A)之發行條件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發行條件及 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發行價格、股息率暨代收及 存儲價款銀行)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23
2.發行股數:甲種特別股30,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仟元(按面額計)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整(補充公告)
6.員工認股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仟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數80%,計24,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247.9759787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仟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 到期日:本公司甲種特別股屬無到期日,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五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特別股。未收回之甲種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議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2) 股息:甲種特別股股息率(年率)為4%,以定價基準日(110年7月23日)前一日之五年期IRS利率0.62275%+固定加碼利率3.37725%,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五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s)「TAIFXIRS」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補充公告)
(3) 股息發放:甲種特別股股息得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由董事會或依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4) 本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並彌補歷年虧損後,應先依章程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其次再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
(5) 本公司對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其他必要之考量,得經董事會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不構成違約事由。
(6) 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決議不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7) 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除依本項第(2)~(3)款所述之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8) 剩餘財產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9) 表決權及選舉權:甲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甲種特別股股東會及對甲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不利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10) 轉換普通股:甲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1) 甲種特別股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於發行期間,除彌補虧損外不得撥充資本。
(12) 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優先認股權。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8/07
13.最後過戶日:110/08/0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8/0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07
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0年8月11日至110年9月13日;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0年9月14日至110年9月17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07/23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金控總部分行(補充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補充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甲種特別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5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金管證發字第1100342890號函核准在案。
(2) 除權交易日為110/07/30。
110/08/09 公告 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案 申請延長 募集期間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案申請延長募集期間
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09
2.公司名稱: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30,0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0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0年5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42890號函同意申報生效案在案。
(2)由於本公司股東會因疫情影響延後召開及本公司辦理除權息之作業時間亦受延後,使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繳款作業受其影響等因素,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時間三個月至110年11月25日,以維護本公司最大利益及股東權益。
(3)本公司申請延長募集期間業經110年8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2019號函准予備查在案,延長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募集期間三個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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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除息、除權交易日前一個交易日所買進之證券,即才能享有該次現金股利、增資配股或認購之權利,待各金融股公布其除權息交易日,版主會即時更新!
金融股的現金殖利率(4~7%)遠高於定存利率(0.85%),但金融股安全嗎?
金控、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為政府高度管理的特許行業,其經營的成敗不但關係國家的金融穩定,更會影響廣大的民眾權益,而金管會設立的主要任務就是管理及監督這些金融相關行業的相關業務,甚至是長期發展,相對於其他行業,金融股是相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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