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年最新綜合所得稅申報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股利所得計稅綜合所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總整理(持續更新中)
112年申報111年的綜所稅免稅額調高4,000元,由8.8萬調高至9.2萬元;標準扣除額也調高4,000元,由12萬調高至12.4萬元;薪資扣除額則調高7,000元,由20萬元調高至20.7萬元;綜所稅課稅級距也從54萬、121萬、242萬及453萬元,調高到56萬、126萬、252萬及471萬元。及退職所得免稅額也將調高。
財政部111.11.2日公告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9.6萬元,民眾於112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2023(112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在稅制上的減稅新制
(二)免稅額由8.8萬元調高至9.2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2萬元調高至13.8萬元;個人標準扣除額由12萬元調高至12.4萬元,有配偶者由24萬元調高至24.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萬元調高至20.7萬元。
財政部111.11.2日公告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6萬元,民眾於112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納稅者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乘以申報戶內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之意旨。
2023(112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基本生活費、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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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年)報稅必懂12大重奌總整理
綜所稅應繳稅額簡易公式、112年度計算範例
(一) 綜所稅應繳稅額簡易公式
綜合所得稅的應繳稅額是由綜合所得總額減去免稅額、各項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後所得的綜合所得淨額,再乘上累進稅率決定。
綜合所得總額為該申報戶的年度總所得包含了本人薪資配偶薪資 、利息(憑單代號5A)、緩課股票股利(憑單代號71M)及除上述以外的各類所得。
應納稅額 = 綜合所得淨額 x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
綜合所得淨額=綜合所得總額 - 全部免稅額 - 全部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扣除額包括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
一般扣除額又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 2 種,需擇一填報減除,二者不得併用。
後面章節有各項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的完整介紹
(二) 112年度範例說明
以下範例「薪資收入」採用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下簡稱「薪特扣」):
單位:新臺幣/元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至新台幣19.6萬元 (2023報稅適用)
財政部111.11.2日公告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6萬元,民眾於112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基本生活費差額為才可以減稅,而非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可以由綜合所得淨額中直接扣除,因此基本生活費差額愈高,直接降低該申報戶當年度所得。但基本生活費差額如何計算?
基本生活費差額 = 基本生活費總額 (A)- 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B);(A)<(B)時,基本生活費差額 =0
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 =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總額= 19.6 萬元x申報戶的總人數
基本生活費差額如何降低應繳稅額?
應納稅額 = 綜合所得淨額 x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
綜合所得淨額=綜合所得總額 - 全部免稅額 - 全部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綜所稅額計算3步驟(以四口之家為例),夫妻所得為200萬元:
第1步:計算基本生活費差額
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 免稅額+扣除額 = 36.8+24.8+4+2.5=68.1萬元
基本生活費總額=19.6 x 4= 78.4萬元
基本生活費總額 |
減 |
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 |
等於 |
基本生活費差額 |
78.4 |
- |
68.1 |
= |
10.3 |
(單位:新臺幣/萬元)
基本生活費差額為基本生活費總額減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若小於0,則以0計算
第2步: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綜合所得總額 |
減 |
全部免稅額 |
減 |
全部扣除額 |
減 |
基本生活費差額 |
等於 |
綜合所得淨額 |
200 |
- |
36.8 |
- |
31.3 |
- |
10.3 |
= |
121.6 |
(單位:新臺幣/萬元)
第3步:計算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乘 |
適用稅率 |
減 |
累進差額 |
等於 |
應納稅額 |
121.6 |
x |
12% |
- |
3.92 |
= |
10.67 |
(單位:新臺幣/萬元)
列報受扶養親屬須符合那些要件?
2020年3月財政部放寬「扶養親屬」認定條件,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自己或配偶的父母與祖父母等),原本年收入低於個人免稅額(8.8萬)才能列報,門檻拉高改以基本生活費(109年度為18.2萬元)為標準外,適用長照扣除額的親屬也可扶養。2020年5月(含) 以後報稅即可適用。
依現行規定,年滿70歲〔民國38年(含該年)以前出生〕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132,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並可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免稅額,對於高稅率的民眾,可以列舉「扶養親屬」的節稅效果是相當顯著的。但想列報受扶養親屬或家屬(如伯、姪、孫、甥、舅等),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必須有符合法定順序扶養義務及實際扶養事實,而不是形式上有同戶籍及提示切結書就可列報扣除免稅額。
申報綜所稅可扶養親屬分為4種,第一是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如自己或配偶的父母與祖父母等);第二是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第三是兄弟姊妹;第四是其他親屬(如伯、姪、孫、甥、舅等)。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不必與納稅義務人在同一戶籍,也不須同居在一起,只要有扶養的事實就可以申報扶養,但是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的時候,申報受扶養的親屬與納稅義務人雖不必同一戶籍但必須同居一家且確受扶養。4大扶養親屬的條件,說明如下:
(1)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如自己或配偶的父母與祖父母等)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繼父母等),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2)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但要申報20歲以上的子女為扶養親屬,則有諸多限制。20歲以上的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的繳費收據、或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憑證。如果是在國外留學具有正式學籍、或就讀軍事學校或就讀符合規定之大陸地區學校也可以申報扶養。
(3)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滿20歲,或者滿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該扶養親屬免稅額。但要申報20歲以上的同胞兄弟姊妹為扶養親屬,仍有諸多限制。20歲以上的兄弟姊妹,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的繳費收據、或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憑證。
(4)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其他親屬
納稅義務人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如伯、姪、孫、甥、舅等),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家長家屬相互間)及第1123條第3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規定,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納稅義務人可以列報該扶養親屬免稅額。但要申報其他親屬,必需滿足納稅義務人與其他親屬或家屬以有共同生活的事實,且同居一家的事實,並依據被扶養的其他親屬是與納稅義務人是否為同一戶籍,須提供不同的證明文件:
1. 同一戶籍者: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2.非同一戶籍者: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切結書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無謀生能力的定義為何?
原本扶養「無謀生能力」親屬定義,僅限身心障礙、重大疾病、需長期照顧親屬或年收入低於全年所得低於個人免稅額8.8萬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88,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2020年3月財政部放寬「扶養親屬」認定條件,新增「全年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受監護宣告精神障礙」「嚴重精神疾病」、「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等4項,2020年5月以後報稅就可適用。其中新增的「精神衛生法規定嚴重精神疾病患者」、「全年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兩個適用條件是只針對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新增的「受監護宣告精神障礙」及「嚴重精神疾病」則一體適用於4大扶養親屬。
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如自己或配偶的父母與祖父母等)
新增「精神衛生法規定嚴重精神疾病患者」、「全年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等2項定義。放寬後,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一樣能列報扶養,同時上述年所得門檻改「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標準(109度標準為18.2萬元),和原本8.8萬的門檻相比,大幅拉高。
4大扶養親屬-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其他親屬
而針對所有四種可扶養親屬,財政部新增「受監護宣告(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自主)」、「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等2項無謀生能力情況,皆為擴大適用範圍。原先只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但在校就學、身心障礙、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無法工作,才能列報;放寬後,未滿20歲但「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或是「受監護宣告精神障礙」,一樣可列報扶養。
報稅時,可選擇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好處是計稅時,也可扣除受扶養親屬所享有的免稅額及扣除額。不過申報受扶養親屬須有扶養義務及實際扶養事實,如受扶養親屬的父母也有申報所得,亦即應由父母優先扶養,如欲由其他親屬申報扶養時,需提出受扶養親屬的父母無法履行扶養義務之證明文件,而不是形式上有同戶籍及提示切結書就可列報扣除免稅額。
2023綜合所得稅「特別扣除額」
(1) 財產交易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在前3年度發生之財產交易損失,可檢附有關證明損失之文據申報扣除,但申報扣除之數額,以不超過本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為限。財產交易所得免稅者,如有交易損失,亦不得申報扣除。
(2)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的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的收益(扣繳憑單格式代號為5A者)及8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公開發行並上市的緩課記名股票,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放棄適用緩課規定或送存集保公司時的營利所得(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格式代號為71M者),合計全年不超過27萬元者,得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扣除27萬元為限。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①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的存簿儲金利息;
②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之利息;
③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分離課稅的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利息;
④自99年1月1日起,以上述②、③之有價證券或短期票券從事附條件交易之分離課稅利息所得。
(3)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如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須檢附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病人(須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每人每年扣除207,000元。
(4)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最多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但空中大學、空中專校、五專前3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須檢附繳費收據或證明文件)。
(5)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但有備註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6)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經檢附相關文件,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但有備註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備註:
①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之適用稅率在20%以上(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者亦同)。
②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規定之扣除金額670萬元。
長照特別扣除額- 在家照顧者請注意
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只要符合以下身心失能資格其中1項,且未被所得稅法第17條所訂排富標準排除就可以適用,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
🔴具聘顧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者(含實際聘僱及在家自行照顧)
🔴符合長照失能等級第2至第8級,並使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
🔴入住適格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日
⚠️重要提醒⚠️
財政局中區國稅局提醒,在家自行照顧除了要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可判讀符合列報資格,須至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巴氏量表評估,並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具長照失能等級評估為2到8級者,年底前使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才能申報扣除。
🏥指定之醫療機構查詢 🔍 https://reurl.cc/1Qpxpm
「長照減稅」是今年新修法後實施,不少民眾有疑問,可撥打中區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至官網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查詢。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排富標準》
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排富標準如下, 有符合任一情形,不適用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1️⃣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2️⃣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3️⃣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之扣除金額670萬元。
涉及稅務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最高可扣除32萬
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如同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除可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新臺幣(下同)20萬元,並得再扣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合計可減除32萬元,對於有身心失能照護需求的家庭,提供適切的協助。
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應檢附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
※有關所得稅法第 17 條及排富條款請看➡http://bit.ly/2PO0A5F
※有關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條件請看➡http://bit.ly/2Nfvy4S
更多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資訊請前往➡ https://1966.gov.tw/LTC/lp-4639-201.html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只要去年家裏有剛出生的新生兒,隔年報稅時,納稅人就可以列報扶養,扣除額包括主要免稅額的8.8萬元,以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元,合計每個孩子最高扣除額可達20.8萬元,但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其規定如下:
自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一)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選擇股利及盈餘按單一稅率28%分開計算稅額。
(二)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規定之扣除金額670萬元。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自107年1月1日起,個人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 》
1.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再扣除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抵減上限金額為8萬元(約94.1萬元股利可抵減)。
2.股利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申報及繳納稅款。
若適用綜所稅的稅率在 20% 以下的朋友,則可建議採用「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可再扣除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若適用綜所稅的稅率在30% 以上的朋友,則建議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
若適用綜所稅的稅率在 20% 以下的朋友,則可建議「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並使用 8.5% 的抵減稅額。若適用綜所稅的稅率在30% 以上的朋友,則建議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
實例:老王107年股利所得50萬元,未併入股利所得之綜合所得淨額為650,000元
方式一:選擇「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老王107年股利所得50萬元,選擇「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經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後之綜合所得淨額為115萬元,適用超過54萬元至121萬元者,課徵12%的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為100,200元(=1,150,000元 X 12% - 37,800),再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42,500元(=500,000元 X 8.5%),則應繳納稅額為57,700 元;若老王107年股利所得500,000元,
方式二: 選擇「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
經計算老王107年未併入股利所得之綜合所得淨額為650,000元,其應納稅額為40,200元(=650,000元 X 12% - 37,800),合併股利所得分開計算稅額140,000元(=500,000元 X 28%),則應繳納稅額為180,200元;以老王為例採用方式1較為有利。
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
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包括免稅額及扣除額,扣除額包括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一般扣除額又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 2 種,需擇一填報減除,二者不得併用。 「綜合所得淨額」即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課稅級距以「綜合所得淨額」為基礎。
2023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 各項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如下表:
註1: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其教育學費每人每年的扣除額以2.5萬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或五專前3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
註2: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08年以後適用):同一申報戶符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註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及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1️⃣適用稅率在20%以上
2️⃣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3️⃣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
註:
1. 有薪資所得者,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未達薪資特別扣除額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2.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可扣除額全年合計未超過27萬元者,可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27萬元為限。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 ① 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之適用稅率在20%以上(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者亦同)。 ②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規定之扣除金額670萬
110年起報稅家中有五歲(含)以下幼兒,爸爸媽媽就可以列報扶養了增加20.8萬元的扣除額度喔!
20.8萬元的扣除額度=免稅額 8.8萬元+幼兒特別扣除額 12萬
👶幼兒扣除額適用子女五歲(含)以下且符合以下三者:
▸適用稅率在12%以下
▸股利所得沒有採28%分開計稅
▸基本所得額沒有超過670萬元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
「綜合所得淨額」即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的餘額,課稅級距以「綜合所得淨額」為基礎。綜合所得總額為該申報戶的年度總所得包含了本人薪資配偶薪資 、利息(憑單代號5A)、緩課股票股利(憑單代號71M)及除上述以外的各類所得。
課稅級距,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56萬元以下者,課徵5%;超過56萬元至126萬元者,課徵12%;超過126萬元至252萬元者,課徵20%;超過252萬元至472萬元者,課徵30%;472萬元以上者,課徵40%。
(單位:新台幣元)
其中累進差額是指在每個級別中,已經滿足前一個級別條件的部分所需要繳納的稅款金額
例如,如果您的綜合所得淨額為150萬元(第3個級距),則您需要繳納的稅款金額為:
應納稅額 = (150萬 × 20%) - 140,000
= 300,000 - 140,000
= 160,000元
2023報稅 扶養人口多少,申報多少薪資不用繳到稅》
月薪3萬以下的單身族,免稅額為9.2萬,加上12.4萬的標準扣除額與 20.7萬的薪資扣除額,只要收入在42.3萬(9.2萬+12.4萬+20.7萬)元以下免繳稅。
沒有小孩的雙薪家庭,免稅額為18.4萬,加上24.8萬的標準扣除額與41.4萬的薪資扣除額,收入在84.6萬(18.4萬+24.8萬+41.4萬)元以下免繳稅。
至於育有兩名5歲以下子女的雙薪4人家庭,免稅額為36.8萬,加上24.8萬的標準扣除額與41.4萬的薪資扣除額,以及24萬的幼兒扣除額,收入若沒超過127萬(36.8萬+24.8萬+41.4萬+24萬)元也達免繳稅的標準。
單身無配偶的民眾,收入在42.3萬以下是免稅的,夫妻有一個在工作時,則收入在63萬8仟元內免稅。多扶養一人,可以增加9萬2仟元的免稅額。
(統計扶養人數時,配偶請不要再列入計算)
最低稅負制該何申報 ?
最低稅負制係為使過度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繳納較低之稅負甚至不用繳 稅的公司或高所入的個人,對國家財政有基本的貢獻,都能繳納最「基本稅額」的一種制度。以個人為例,納稅人全年所得包含免稅與應稅所得合計之「基本所得額」達到670萬元的課徵門檻,就要辦理最低稅負申報,若「一般所得稅額」低於最低稅負之「基本稅額」時,即需再就差額繳納最低稅所得稅,適用稅率20%。
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項目:(1) 海外所得 (2) 特定保險給付 (3) 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受益憑證交易所得 (4)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採列舉扣除額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5) 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綜合所得淨額」 (6) 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基本所得額」在670萬元以下者,可扣除670萬元,故沒有繳納基本稅額之問題;「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先扣除670萬元後,再就其餘額按20%稅率計算基本稅額。
公式:「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20%
最低稅負之「基本稅額」及「基本所得額」如何計算?
Step1:「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其他所得」-免稅額670萬
「其他所得」=「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及「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Step2:「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20%
Step3:算出的個人「基本稅額」,並不表示就要繳納該稅款,而是要將個人基本稅額和個人的一般所得稅額來比較,取其高者來繳納。
情況1:一般所得稅額大於或等於基本稅額,則依一般所得稅額繳納所得稅
情況2:一般所得稅額小於基本稅額,則應就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之差額補繳所得稅。
註:一般所得稅額=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投資抵減稅額,對於一般民眾來說,一般所得稅額=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
2022(111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在稅制上的減稅新制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0.8.13公布「2020年家庭收支調查」,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0萬元,較2019年增加5.7%,而基本生活費的計算方式為,主計總處公布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因此根據民國110年主計總處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萬元,換算後之202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9.2萬元,較去年18.2萬又再調高1萬,也是歷年來調幅最大一次。
每人基本生活費19.2萬元,因此2022(111)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初審通過 2021年開始,未上市櫃股票交易不再免稅,2022年5月報稅適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2020年12月21日審查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將恢復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
財政部提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恢復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另外,為配合培植新創事業帶動產業轉型政策,納入符合一定條件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排除適用。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是什麼?課徵項目有哪些? 基本所得額如何計算?
2021(110年)5月申報綜所稅2大減稅新制
基 本 生 活 費 提 高
財政部於2020年12月16日公告調高10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8.2萬元,較去年調高7000元,2021年5月報稅適用。所謂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是指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免稅額+扣除額合計數的部分,可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並自2020年1月1日施行。
5歲以下新生兒增加20.8萬元的扣除額度
110年起報稅,家中有五歲(含)以下的小孩,只要符合條件的爸爸媽媽就可以列報扶養了,合計增加20.8萬元的扣除額度喔!20.8萬元的扣除額度包括免稅額的8.8萬元,以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元(有排富條款,詳情請見本文扣除額章節說明)。
執業收入措施:執行業務醫事人員收入適用之費用率按費用標準的112.5%計算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財政部特別提供紓困措施,調增109年度執行業務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之費用率,可按原本費用率標準的112.5%計算。
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布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費用標準,當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的帳簿文據時,就依據部頒標準來計算其收入及費用。考量藥師、中醫師、西醫師等醫事人員位於防疫第一線,具特殊性,可免舉證,無條件直接適用,其109年度各項收入適用費用率可按費用標準的112.5%計算,舉例來說,掛號費收入原本費用率為78%,乘以112.5%後,可提高到88%
唯一例外的是藥師的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費用率原本為94%,已經很高,若再以112.5%計算將超過100%,因此這項收入費用率,則是從原本的94%提高到96%。
至於非醫事人員的執行業務者或其他所得業者,只要109年度收入總額較前一(108)年度減少達30%,無須提出受疫情影響相關證明,適用費用率也可按費用標準的112.5%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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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在稅制上的有4大減稅新制
2020年5月報稅開始,個人綜合所得稅會有4大減稅新制上路,首先是免稅門檻「基本生活費」提高至新台幣17.5萬元,更多人可納入免稅族群;其次是長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以減除12萬元課稅所得;第三項新制為工作必要支出可核實減除,即所謂「名模條款」,綜合所得逾222萬元以上族群可受惠;第4項新制為放寬扶養「無謀生能力」親屬定義
由於物價上漲幅度未達調整門檻,2020年申報綜所稅的免稅額同樣維持8.8萬元(年滿70歲以上長者13.2萬元)、標準扣除額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20萬元;所得稅基本稅額的個人免稅額,也一樣維持670萬元、企業免稅額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3330萬元。
「基本生活費」提高17.5萬元》
財政部公布2019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至新台幣17.5萬元,較2018年的17.1萬元增加了4000元,2020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適用。
工作必要支出可核實減除或「名模條款」》
名模條款讓納稅人在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除可選擇定額二十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外,也可選擇以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工具支出等三項目核實列報支出,不過每項必須以薪資收入3%為限,三項合計為薪資收入的9%;要注意的是定額20 萬元扣除額及核實減除兩方案只能二擇一使用。
若以年薪100萬元上班族來看,即使三項支出項目都列報到最高額度,合計可減除的金額為9萬元(100萬x9%),仍較原本定額扣除的二十萬元低,因此選擇定額扣除較為有利。實際上,年薪至少要222萬以上的納稅人,核實列報的金額超過20萬元(222萬x9%)以上,才會比使用定額二十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有利。
新增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
依據衛福部公告的「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聘雇外籍看護、居家照護或使用長照機構,並符合相關規定,每人每年可享定額十二萬元長照扣除額。財政部提醒,長照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納稅義務人或配偶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廿十以上,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扣除金額六七○萬元,以及股利所得較高已申請按百分之廿八稅率分開計稅者,都不適用長照扣除額。
放寬扶養「無謀生能力」親屬定義》
2020年3月財政部放寬「扶養親屬」認定條件,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原本年收入低於免稅額8.8萬才能列報,今年門檻拉高以基本生活費17.5萬為標準外,適用長照扣除額的親屬也可扶養,2020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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